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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講座 | 互聯網經濟和競爭政策:我們站在哪?應站在哪?
發文時間:2020-05-13

2020年5月13日晚,2019級國際商務互聯網+互聯網案例有幸邀請案例研究院反壟斷經濟學專家方燕,為中國人民大學碩士研究生帶來一場題為《聯網經濟和競爭政策:我們站在哪?應站在哪?》的精彩講座。


方燕(1981-),男,江西省于都人,數量經濟學博士,理論經濟學博士后,現就職于阿里研究院從事數字經濟反壟斷經濟學研究工作。目前發表論文 30 余篇,已出版專著2 部,參編著作多部,主持國家課題兩項,參與國家或省部級課題多項,獲得 2017 年中國優秀博士后成果榮譽(省部級)。參與部委或市政府研究項目多項,給互聯網公司提供咨詢服務,主筆完成的政策建議得到國家領導重視。研究領域涉足博弈論與機制設計、產業組織與反壟斷、衛生經濟學和互聯網經濟學。

今天分享一下從理論產業組織角度出發對互聯網的一些的看法,特別是對互聯網反壟斷方面的一些看法。今天的分享主要分為以下五部分:一、兩個基本爭論;二、互聯網平臺的本質特征及其后果;三、網絡平臺解讀;四、互聯網領域反壟斷初探;五、總結與思考。





     

     

引言


     

     


互聯網不僅是當前世界上最大的多邊網絡平臺,更是平臺的平臺,里面存在著平臺之間橫向或縱向的相互聯立。互聯網是基于新一代的信息通訊技術而運用出來的,然后才對經濟產生影響,最后形成各種新的業態,且業態還在不斷的演變。所以后來在經濟學里就會出現一些新概念:信息經濟、網絡經濟、數字經濟乃至現在討論比較多的叫做智能經濟。


從一個模式角度來說,互聯網可以說是當今世上最大的一個網絡平臺。在互聯網出現之前,在線下也有很多的網絡平臺,可是相對互聯網來說不屬于一個量級。所以互聯網是一個最大的平臺,同時互聯網生態里面就像是一個森林,存在著平臺套平臺,平臺里邊縱向的套著或者橫向的聯立著各種平臺,所以平臺其實是一個生態系統。


互聯網是基于新一代的信息通訊技術而運用出來的。基于技術的變革對經濟產生影響,形成各種新業態且業態還不斷演變。后來在經濟學里出現一些新概念:信息經濟、網絡經濟、數字經濟乃至智能經濟。演變過程中這些概念又回到互聯網對經濟帶來影響的三個階段認定:把線下的紙質里面的一些信息傳到電腦里,形成數字化。數字化階段,電腦很笨重,運行速度很慢,存儲量也很少。它起的作用無非是把線下信息它數字化到一個電腦里。后來隨著每臺電腦之間溝通連接的普及,形成網絡,進入網絡階段。很多電腦相互間實現連接后,就會出現大數據、算法、智能,演變出智能經濟,背后隱含著經濟形態的演變。對于研究這種產業或者技術變化的經濟學理論,叫做網絡經濟學,叫做Network Economics、Economics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ternet Economics,Economics of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現在所處的階段,更多的認為是數字經濟階段,往智能經濟里跨了半步。


如果粗略的這樣劃分整個互聯網階段,通常情況下最初的階段即為有了網絡后的階段——互聯網時代或者互聯網階段。蘋果iPhone1的推出很大程度上是移動互聯網誕生的標志。移動互聯網時代在努力向物聯網時代靠近,又會衍生出現各種各樣的新的業態新的模式。


當前互聯網的形式、特點和趨勢是很多的,有三點非常重要。互聯網是一個開放的網絡。任何人你只要拉了一個線匹配一個IP,都能夠上網上線,連通全球。任何人有權利能夠連入接入全球,同時互聯網接入率增長非常快,推動了互聯網硬件的高度商業化過程,使得硬件(如處理器)變得越來越小、越來越便宜,而功能性能越來越強。這點使得互聯網普及率增長非常快。Facebook 2015年出的一個報告揭示了在全球已經有32億的人上網,同時上網人數的增長非常快。CNNIC16年報告顯示中國網民已經達到7.1億,到2019年增至10億以上。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網民接入網絡可以通過臺式機電腦接入也可以通過移動智能終端接入,比如手機、穿戴設備等。通過移動終端接入的網民占比達到90%多。軟件平臺和程序的發展催生了豐富的平臺、APP、網址,促使獲取內容的方式發生大變化。早期的互聯網時代和現在的移動互聯網時代,一個重大變化是信息獲取方式不同。互聯網時代用一臺電腦打開一個瀏覽器;在移動互聯網時代,使用一個智能終端,登錄從應用商店下載安裝應用APP就可以。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使得原來傳統的在互聯網時代的一些挑戰變得更復雜。傳統的互聯網時代面臨許多挑戰。其中一個是互聯網革命后傳統工業經濟時代的反壟斷工具在規范互聯網時代的一些現象時似乎不太好用。傳統反壟斷工具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更是如此。


如果從更廣的時間廣度來看,一般認為互聯網時代或者互聯網經濟屬于第三次工業革命,它最核心的一個標志是軟件平臺和微處理器的出現。網景創始人在2011年說軟件正在吞噬著整個世界。因為互聯網正在滲透到整個世界,互聯網又基于軟件來進行吞噬,所以說軟件正在吞噬整個世界。后來谷歌首席經濟學家范里安將網景創始人的說法改編為軟件平臺吞噬著整個世界,以更好地揭示當時的情況。


整個互聯網在整個產業變革中處于什么位置?同時互聯網形態到底是什么樣的,具有什么特點?回到國內經濟的發展歷程中,我們知道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產業政策是個重要手段,搞各種規劃,列各種戰略性新興產業,希望通過戰略性新興產業來帶動其它產業,從而帶動整個經濟發展。互聯網在當初規劃時沒有受到足夠重視,認為不成氣候,沒有列入戰略性新興產業。現在發現幸虧當時沒有把互聯網作為產業政策扶持的對象,使得互聯網獲得了難得了窗口期,能夠更多的利用市場機制進行發展,較少地受到政策干預。最后互聯網發展的非常好,寄托在互聯網上的一個物流快遞發展得也很好。可是隨著互聯網經濟的發展,從2014、2015年開始政府越來越重視對互聯網經濟的管控。比如2016年國家發改委發布的新版指導目錄明確把互聯網納入信息產業目錄里,同時從2016、2017年開始幾乎每年都會出許多跟互聯網緊密相關的各種文件,各個層面都有,這些可以說很大程度上屬于產業政策范疇。從監管角度來說也算是一個監管的手段體現。受到這么大的重視對互聯網來說是個好事還是個壞事?根據過往的歷史來看,可能并不是個好事。


現在互聯網在進行全面而深刻的改造整合,倒逼傳統產業,同時也催生許多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根本性的變革著我們的各個方面。在2016年在中國比較受歡迎的著作平臺革命,把數字技術變革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有效渠道取代無效渠道,主要是線下渠道被線上渠道取代。這個早期階段是從上世紀90年代到新千年。一個典型例子是亞馬遜早期在線上賣書,取代線下書店。現在的線下購物巨頭沃爾瑪也已經慢慢的走到線上,現在很多實體店都在探索線上業務。第二個階段是平臺取代渠道。典型的一個體現是閉源到開源。閉源開源一般指的是一個系統的或者源代碼到底選擇開放還是封閉戰略。從模式角度來說是線上一體化到平臺化。在電子商務領域,典型代表還是亞馬遜。如前所述,亞馬遜早期無非是把線下手段跑到線上去,還是自己轉售經營,這是線上一體化。京東的成長路線跟亞馬遜一樣。現在亞馬遜和京東都不再是一個轉售者,在堅持自己轉售業務的同時又擴展新業務——平臺業務,堅持兩條腿走路。如果回到我們現在這個時間點來看,應該還有第三階段,線上平臺或者轉售業務,加上線下平臺和一體化。國內方面,阿里是個典型例子。無論是阿里的天貓還是淘寶,都是個典型的線上平臺。現在慢慢的走到線下化,搞新零售。國外方面,亞馬遜歷經線上一體化和平臺化后,開始跑到線下,一個標志性事件是亞馬遜收購線上實體店全食。后來還收購了很多線下實體店。阿里跟亞馬遜都是從線上慢慢跑到線下。京東、騰訊也在做類似的事。總體來說,當前來看,正在經歷這個階段。


要使得互聯網持續長期健康的發展,要給它保障或者提供或者營造一個競爭和創新的環境,通過反壟斷法律法規等手段。中國反壟斷法始于2007年,3q大戰后才真正受重視。在2017年的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明確到要強化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營造一個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這點要回到當初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主基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決定性作用,更好的發揮政府作用。落實這點很重要的一個抓手是競爭政策。由于互聯網本身的一些特點,互聯網領域反壟斷可以說是一個討論的非常多的點。比如國外有非常多的典型案子例子,新千年前夕,一個典型例子是微軟案,微軟將操作系統和微軟播放器、瀏覽器等進行捆綁銷售,打壓當時瀏覽器領域的強勁對手——網景。網景要求美國政府和歐盟對微軟進行壟斷調查,最后微軟還是順利過關。微軟案引起了許多法學家和經濟學家的研究興趣,現在都有學者關注,特別是假想微軟當時被拆分了會怎么樣。第二個是最近作出判罰的案子。就是歐盟對谷歌的一些優勢業務壟斷的調查和懲罰,比如競價購物服務業務、在線廣告業務和安卓平臺等。谷歌收購YouTube、Facebook收購WhatApp這兩起交易也引起部分人的反思。


在國內,影響比較大的一個事件是3q大戰。還有一些并購交易行為因當時未開展調查而受到一些人的指責,比如優酷并購土豆網、滴滴快的并購、滴滴出行并購優步中國、美團并購大眾點評、58同城并購趕集網、百合網并購世紀佳緣。百合網并購世紀佳緣是典型的小魚吃大魚的例子。互聯網領域行業靠前企業之間的并購交易還有很多。按照既有的傳統工業經濟思維形成的反壟斷理念來看,這些交易行為涉嫌抑制競爭,不可能獲得競爭執法機構的準許。可是互聯網企業排名老一老二之間的并購交易沒有申報,因為按照現有反壟斷法未達到營業額方面的申報標準。這些互聯網企業的營業額都很低,雖然行業排名老一老二,可是都是虧損的,營業額都比較小。我國互聯網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現象形成BAT外加今日頭條系和奇虎360系這五大系。互聯網初創公司基本上都要站隊,進行交叉持股等。這種交叉持股到底對經濟效率或者是對整個社會福利的影響很值得研究。還有搜索引擎競價排名問題,谷歌之前也因為競價排名而被別人指責。我一直認為搜索引擎競價排名沒什么錯誤,關鍵是競價排名時要區分經過編輯的和利用算法自然形成的搜索結果,并讓在線搜索用戶準確獲知此點。再如蘋果對微信打賞抽成的問題。從平臺經濟學角度來看,蘋果要求微信打賞時收取一定抽成,是天經地義的。因為蘋果平臺提供了撮合服務,肯定要獲得有償回報。蘋果強制應用內支付實為防止用戶逃避平臺私下進行議價和交易的制度設計,從理論上正是Rochet& Tirole (2004, 2006)所強調的科斯定理失效,防止科斯談判的舉措。頭疼大戰涉及兩個關鍵問題:這個事件是平臺治理問題還是平臺競爭問題,如果是平臺競爭問題,就涉及騰訊社交網絡是不是一個競爭法意義上的基礎設施。在互聯網領域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都在不斷涌現新事件新案件,這背后都孕育許多學術問題值得探討。


回到反壟斷理論上,根據產業經濟學的演變,產業經濟學的發展推動了反壟斷經濟學的發展,隨著反壟斷立法執法實踐的不斷豐富,反壟斷經濟學在反壟斷執法立法司法過程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歐盟和美國的反壟斷立法體系或者理念,很多都是體現了經濟學理念。在互聯網領域很多人當然特別是國內的人認為互聯網變革使得傳統經濟學好像失效,要重構經濟學,重構基于傳統經濟學形成的競爭政策體系。國外也有人這么認為,但大多是法學背景的人,大多數國外經濟學家是不認同的。

我們應該思考互聯網經濟的運行規律是什么樣的?它跟傳統的工業制造經濟有什么不一樣?可不可以用傳統智慧比如傳統經濟學或者傳統反壟斷經濟理論來審視互聯網行業、互聯網經濟?我們應該怎么看待互聯網經濟和互聯網科技企業里面的一些現象?當前的產業組織和反壟斷經濟學解釋互聯網變革的狀況是什么樣的?應該怎么解釋或審視互聯網變革?互聯網反壟斷面臨兩個基本爭論。




     

     

一、兩個基本爭論


     

     


第一個爭論是現有的法律政策體系如何應對互聯網經濟,現有的部門設置有沒有能力解決新經濟、互聯網變革帶來的新挑戰,有沒有必要進行事前干預。互聯網治理是個綜合的工程,既涉及反壟斷,也涉及政府規制、知識產權保護、隱私和消費者權益保護乃至安全等方方面面。一些人認為互聯網經濟的基本特征使得出現全球性的信息壟斷,科技公司在全球構建的網絡帶來海量數據,能夠幫助互聯網公司進行精準打擊,打擊初創企業等競爭對手。因而應該要像對待公共事業那樣,將互聯網定位為基礎設施,要像管控基礎設施那樣管控互聯網。管控基礎設施的一個主要手段網絡中立管制原則進行強干預。同時在2014年美國出了幾本很有影響的書,認為在互聯網時代難以避免這樣一個結局,就是我們身處在信息壟斷的時代,競爭法不足以應對互聯網平臺,因而應該堅持雙管齊下,既給競爭法引入一些新手段工具,同時甚至應該出臺專門法律法規來規范互聯網。一些德國專家認為歐盟委員會應該事先管制互聯網平臺。也有一些反對派。反對的主要代表在美國,比如法律經濟學的集大成者波斯納和反壟斷經濟學中的著名學者沙皮羅。美國在2012年為評估互聯網經濟而設立的反壟斷現代化委員會在2017年向美國國會提交的報告認為,沒有必要修改美國的反壟斷法。,美國的反壟斷法已經足以應對新經濟帶來的挑戰。波斯納和沙皮羅也認為美國的反托拉斯體系是經過時間考驗的,有足夠的靈活性能夠應對互聯網經濟帶來的挑戰。中間派認為要再審視再探討。


第二個爭論是,當前的形勢下對互聯網經濟和互聯網科技公司,我們應該持有什么態度?有人認為我們應該謹慎的干預,包容審慎。現在慢慢的認為除了包容審慎之外,應該要適當的增加一些內涵,就是要有彈性的進行事中事后過程的監管。說到我們如何對待互聯網,首先要了解互聯網,審視互聯網中的一些新現象和互聯網科技公司的一些行為含義,才能評判現有的理論體系和工具箱能不能適用于互聯網。互聯網經濟本質上是個信息或者數字信息,涉及的產品是信息或者知識產品。互聯網的個重要特征就是互聯網產品循環周期非常短,研發創新非常頻繁。微信從推出到現在更新了幾百次,大版本從1.0到現在的7.0,每個大版本推出前都會有很多小版本做鋪墊,每隔一段時間就更新。所以給定一版本的軟件產品的周期非常短。每一次更新背后都是微量的或者組合性的或者增量性的創新,都是在原有版本基礎上進行一些創新。每次更新一個版本,都是往前跨一小步。


搜索引擎是另外一個例子。在搜索引擎里主導性產品更迭快,研發創新非常頻繁,使得即便出現一些領先者甚至壟斷者,它的地位是不能長久的甚至很難長久。搜索引擎中的鼻祖——Vista,在互聯網早期借助通過網頁、全文搜索和分類目錄成為行業老大,后來很快的時間就被雅虎給取代。雅虎取代它的一個原因就是研發創新,提出通過文本網址來搜索,顯著提高搜索精準度。最后雅虎也被顛覆掉了,現在的英文世界里搜索引擎占主導的是谷歌搜索。谷歌搜索創新點是谷歌采用超鏈接關系排序進行搜索。谷歌搜索雖然在全球來看無疑是行業老大,可是在各國家可能有差別。在中國、俄羅斯和日本,谷歌搜索不是行業老大。在中國搜索引擎領域,百度雖然是行業老大,可是競爭者非常多,比如搜狗、360搜索,還有主流平臺內部的搜索板塊,比如微信搜索、淘寶搜索、今日頭條搜索等。在搜索領域即便有壟斷者或領先者,它也只是暫時的,說不定哪天就被顛覆了。社交網絡和電商領域同樣如此。




     

     

二、互聯網平臺的本質特征及其后果


     

     


從全球市場來看,首先行業老大的地位位置是在不斷變的,且演變時間是越來越短。Facebook雖然是社交網絡領域領先者,也面臨著諸多挑戰者。雅虎搜索處于巔峰時,有學者認為雅虎是不可戰勝的。我們現在看來感覺這些學者是太天真了、太幼稚。其它的例子還有很多。這樣的例子說明,每屆領導者都想維持自己的領導地位,但是是否如愿以償是另外一回事。


第二,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老百姓,往往高估了互聯網科技公司維持壟斷地位的能力。互聯網科技公司特別是巨頭維持優勢地位的能力沒有大家認為的這么高。作為國內科技巨頭,阿里的危機感非常強。阿里的電商業務面臨很多競爭壓力,支付寶等在線支付業務也面臨很多對手的挑戰,也有很多來自政府的挑戰。阿里很多目前看來暫時領先的業務都面臨著很多挑戰,使得阿里的心態或者行為根本上不像教科書里看到的壟斷者。教科書里壟斷企業只要你領先了,占領了整個市場,就可以睡大覺,就可以不關注消費者訴求,可以定高價和把成本提高。可以把成本轉嫁到價格里,讓消費者來消化。這是傳統的壟斷者。可是現在互聯網領域,即便是暫時領先的企業也時時刻都睡不著覺。所以我們不要高估互聯網科技巨頭維持壟斷地位的能力,不要低估巨頭惶惶不得終日的心理。


第三點,從根本上結構性指標和市場勢力的關系不大。這里的結構性指標主要指市場份額、集中度等。在傳統的工業經濟領域一個企業的市場份額很高,比如說超過50%,可以推定其有市場支配地位。市場份額和市場勢力常被認為存在一個正向關系。可是在互聯網領域這個關系沒這么強,甚至是根本上不存在。


第四點,只要科技巨頭它安于現狀,沒有全力進行研發創新,沒有不斷的迎合市場訴求,很快就被市場給淘汰。政府或者老百姓根本上不需要矯正它,市場就能夠矯正。互聯網領域研發創新和產品間迭代非常頻繁,同時互聯網領域進入退出壁壘比較低,使得互聯網市場邊界趨于模糊化。這涉及進入退出壁壘概念。在傳統的工業經濟領域,一個行業的競爭程度很重要。競爭程度一方面取決于這個行業的企業數量多寡,另一方面取決于這個行業進入和退出壁壘的高低。在互聯網領域,進入退出壁壘比較低。比如電商領域目前已經有淘寶天貓,還有京東唯品會品之類的,后來馬上有個拼多多。拼多多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做到很大的市場規模,市值已經超過京東。從市場份額來看,跟淘寶天貓的差距在不斷縮小。同時,還不斷出現社交類內容類電商業態以及實體商超的線上化在侵蝕經典電商平臺的業務。在內容和社交領域,比如微信小程序和今日頭條系的抖音、火山視頻出現不少零售貨架。只要有用戶資源,就能拓展諸多業務。騰訊有堅實的用戶基礎,能輕易拓展自己的業務或者賦能給其它合作伙伴盟友,比如京東、美團、滴滴、拼多多等。從注意力競爭角度,可以看到互聯網領域的進入退出壁壘沒有大家認為的那么高。


此外,在互聯網領域從事一個新業務,只需搭一個平臺,搞一個軟件和算法。由于開源運動,算法源代碼能輕易獲取。在開源時代可以網上直接找到一個關于電子貨架源代碼,理論上可以輕易進入線上零售服務行業。在國內共享交通領域典型的例子是滴滴和優步。這兩個算是個典型的共享交通平臺,在中國市場里排名前列,可是面臨汽車制造商的挑戰。甚至可以這么說,即便你在互聯網某個行業是老大,其它行業里的企業只要有意愿,同時有部分優勢資源,就能夠跨界直接進入你的主營業務跟你競爭。這背后涉及在市場競爭(competition in market)和為市場競爭(competition for market)。在市場競爭是企業在特定市場里相互間進行競爭;為市場競爭是為了獲得進入某市場的資格而進行競爭。在傳統的工業經濟領域一般說的競爭都是指在市場競爭。在市場上競爭情境下,某個企業即便在市場里競爭失敗或者處于劣勢,可能不再是行業老大,變成老二甚至老三了,還是能存活著。可是在互聯網領域雖然也有在市場競爭,可是更重要的是為市場競爭。因為,互聯網領域具有的研發創新頻繁、網絡效應普遍顯著等特點使得為市場競爭的重要性遠遠高于在市場競爭。為市場競爭情境下,行業老大被別人擊敗,很可能面臨生存危機。在市場競爭的關鍵是市場份額的分割問題,為市場競爭力帶來的結果是生與死的問題。只要競爭勝出,就能活,暫時能很好地活;一旦競爭失敗,在這個行業生存就成問題,因而競爭是非常激烈乃至慘烈。對于互聯網領域出現新的競爭特點,那就是存在各種主體間的競爭,比如初創科技企業之間、初創企業跟在位主導者之間以及主導者之間的競爭。舉一個典型例子。當年沒有任何人能想到在網上賣書的亞馬遜,會與當時搞搜索引擎的谷歌和搞操作系統的微軟,在未來發生競爭。現在看來在云服務等諸多方面都對峙著。在全球云計算市場,亞馬遜作為開拓者排名第一,市場份額目前維持在1/3上下。最初的市場份額將近2/3,后來隨著谷歌、微軟、IBM和華為等企業對云計算的重視和投入的加大,占比一直掉到1/3。微軟自從新的CEO上任后很重視云計算業務,現在微軟云的市場份額百分之十八左右。而谷歌和阿里大概排名行業第三第四,市場份額基本上是5%左右。國內云計算市場的競爭也非常慘烈的。再看在線廣告行業,在線廣告也是亞馬遜、微軟跟谷歌競爭的新戰場。十年前我們不可能想象到亞馬遜、微軟跟谷歌會在這樣的業務里競爭。在國外,美國的那五六家科技巨頭現在相互競爭。在國內,BAT和硬件制造商在一些新興業務領域(如云計算、人工智能、物聯網,甚至芯片等)進行競爭。


盡管在搜索、瀏覽器等傳統業務領域可能有競爭,但是現在越來越重要的是一些布局未來的領域里。比如最近阿里準備未來三年在云計算上里投入2000億,發展阿里云。我認為這種投入是對的。阿里云雖然在中國乃至亞洲市場是老大,可是在全球市場只是行業老三或者老四,跟亞馬遜和微軟云的差距非常大。互聯網行業是個全域性開放的,認識互聯網基本上都應該帶有全球眼光。此外,還要縱向的長期視角審視互聯網行業的發展,才能看到問題的實質。


對于跨界競爭,早期的時候企業主業是搜索,然后拓展一個新業務,做廣告,會出現兩種跨界競爭:拓荒式、跑馬圈地式跨界以及強強間的滲透性跨界。跨界競爭的例子非常多。一句話,競爭無時無刻不在,誰都有可能是對手。回顧全球互聯網或者中國互聯網的發展,就能深刻理解這句話。


在云計算方面,在全球角度來看亞馬遜是云計算的拓荒者,但是在國內云計算行業阿里無疑是個拓荒者。阿里云團隊堅持攻關十幾年,終于熬出來。當時阿里內部很多人認為云計算沒希望沒前途,需要砍掉。同時在外部,像馬化騰等企業家們也不認為云計算有前途。馬云力排眾議,堅持支持王堅做云業務。在阿里云受到市場歡迎后,騰訊、華為也開始涉足這個領域。在國內,阿里不單單在云計算方面是個拓荒者,在移動支付等許多方面也是這樣。阿里在很多業務領域基本都是一個拓荒者。




     

     

補充:BAT與GAFA的差距


     

     


總體來說,中國互聯網科技公司總是忙于如何利用海量的用戶資源爭取更多的利潤,眼界格局跟國外的亞馬遜等巨頭相比有很大差距。眼界格局、創新力和生態凝聚力等方面的差距,時間一久就會被放大。亞馬遜2014年的市值才1500億美元,只有阿里的一半,但是2016年亞馬遜市值最高破4100億美元,2019年末市值已經幾乎是阿里的兩倍,也是第一個市值突破萬億美元的科技巨頭。導致這種戲劇性的逆轉的正是亞馬遜在研發創新方面的全力以赴。在國內看來,阿里的研發創新也非常多,也是一個標桿。可是站在全球看來,阿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比如在全球云計算領域,目前阿里云的市場份額是5% 、6%,可是亞馬遜是33%。


比較中國BAT跟美國的蘋果、谷歌和Facebook三家之間的市值。在阿里上市的2014年,中國的BAT跟美國三家總市值分別是4600億美元和6800億美元,這個差距是20年來最接近的。2016年BAT總市值是4900億美元,美國這三家到了12,000億美元,差距在拉大。2019年末情形更嚴峻。

單看一個新興領域(AI),美國無疑是領頭羊,AI底層技術、學科和人才培養等方面都是領先,美國政府也出臺了許多促進人工智能發展的指導性政策,比如2016年11月出的《為人工智能的未來做準備》和《國家人工智能研究和發展戰略規劃》。中國也有類似的文件。對照中美兩國政府支持AI的政策文件,可以發現發力點和思路有很大區別。這個值得研究。同時,中美AI研究中一個很大的現象是,美國典型的研發機構基本上是一些高校,企業方面主要是谷歌、微軟、亞馬遜、IBM等科技巨頭以及一些新創企業;中國的人工智能研發機構很多都是有官方背景的科研院所或高校,企業方面基本上是BAT跟今日頭條少數這幾家。此外,中國人工智能主要聚焦于一些能商業化的應用層面,對于底層的基礎算法和構架涉足不多。從全球角度來審視,我們才會保持清晰的頭腦。在虛擬現實領域,美國的大科技公司有很多作為,中國只有少數幾個有作為。美國在2016年提出了發展路線圖,在2019年更新了版本。這個某種程度上也算是美國產業政策和產業規劃。面臨互聯網新業態時全球各國都有一些產業扶持政策,只是每個國家制定的產業政策的科學性合理性不一樣。總之,在互聯網領域審視新現象認識新問題要從更廣的空間、更長的時間范圍著手。如果這樣的話,中國互聯網科技公司要有很強的危機感,同時中國政府和民眾也要有很強的危機感。


互聯網領域的跨界競爭很重要的一個推手是互聯網。互聯網賦予初創企業間競爭、初創企業和在位企業間競爭的新可能 。在位者之間的競爭有兩個表現,一個是在位者相互之間侵占對方的主營業務,比如阿里做社交,侵占騰訊的主營業務,騰訊去做電商,侵占阿里的主營業務。還有一個就是在位者拓荒,入侵新領地,比如在AI、物聯網、虛擬現實等領域。雖然互聯網能幫助很多科技公司參與競爭,并不意味著所有的開辟新戰場的嘗試都能夠成功。這樣的失敗例子也非常多。比如谷歌當年三番五次涉足社交領域來挑戰 Facebook,最后都失敗;亞馬遜曾經一度希望涉足移動智能終端來挑戰蘋果,最后失敗。


通過這樣的分析,可以發現即便是科技巨頭,如果沒有一個好的戰略思路就去拓荒開辟新戰場,一樣會失敗,一樣死的很慘。第二,這些新的進入者和在位者不斷頻繁地調整戰略布局,一方面跟互聯網領域的服務成本降低有關,更重要的是研發創新。每一波互聯網平臺的發展的高峰,都給潛在進入者、參與者提供一個新武器、新思維。因為很多的互聯網平臺的出現顯著降低了初創公司開展新業務的時間,降低了成本。比如在國內,很多平臺都是從淘寶天貓里延伸壯大起來的,比如美麗說、蘑菇云、三只松鼠等。在國外,很多初創公司的壯大發展離不開亞馬遜、谷歌、蘋果這些大公司。這些大公司構建的生態為初創公司的繁榮發展提供了很好的一個契機。優步當年的發展受益于亞馬遜的云服務和谷歌地圖。這樣的例子給予我們一些啟示:


第一,新的競爭說不定來自某個不顯眼之地,比如新創者、互補品提供者甚至合作伙伴。也就是說,任何人都有可能成為你的競爭對手。這個人甚至可能是你的朋友、合作伙伴。今天是合作伙伴或供應商,明天可能就成為你的競爭對手。


第二,新進入者在沒有任何商品、生產廠商甚至供應鏈的情況下,都能獲得海量的用戶資源。有了海量用戶也就有很多注意力,就能進行跨界競爭,拓展新業務。一些在傳統眼光下似乎很弱小的企業其實很強大。


從整體來看,互聯網+倒逼傳統產業(如規制行業,金融、通信等);+互聯網給實體經濟(零售、餐飲、制造、金融和出行,甚至精準扶貧/脫貧等政務等)插上一個翅膀。從線上到線下和從線下到線上的趨勢都非常明顯。這種趨勢使得互聯網科技公司之間的戰場擴大化。不拘泥在某一個業務里對抗,從虛擬空間到實體空間。同時,競爭對手不僅限于互聯網企業之間,實體經濟企業也參與其中(如戴姆勒、北汽和首汽等汽車制造商也參與共享出行業務等),出現大跨界競爭。這就導致市場邊界很難界定,給互聯網反壟斷帶來新難題。


第三,在市場競爭和為市場競爭在互聯網領域并存。同時,由于研發創新和網絡效應的廣泛存在,為市場競爭更重要。


第四,根據芝加哥學派的思想,一個行業集中度很高并不能直接推出這個行業競爭缺乏、效率損失的結論。一個行業集中度高,行業里的企業市場份額高、利潤率高,可能恰恰說明這個行業效率高。互聯網領域出現固定成本很高、邊際成本很低的極端現象。這種現象在傳統工業經濟里也有,會導致自然壟斷或者規模經濟。可是在互聯網領域體現的尤其嚴重。互聯網在線產品生產的固定成本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是研發創新成本和高失敗率的風險。邊際成本低,有時低到極致,甚至可以認為是零。


固定成本非常高、邊際成本非常低的行業用傳統經濟學術語來說叫做自然壟斷行業。這會帶來三個挑戰。


首先,定價原則無法不確定。傳統經濟學中按照成本定價是一個基本手段。可是在互聯網領域,由于提供的產品是信息或者知識產品,邊際成本極低而固定成本很高,按照傳統的成本定價思路不具可操作性。基于價值定價也不可行。因為基于價值定價的前提是交易前知道目標產品可能帶來的潛在價值或者說效用水平。可是信息產品具有經驗品乃至信任品特性。得知某個信息前無法評判這個信息的價值水平,得知信息后即便能評判也沒有了交易欲望,所以基于價值定價很難操作。無論是基于需求端的價值還是基于供給端的成本進行定價都存在問題。


其次,信息更新/獲取之快速和便捷,致使信息過載成為常態。諾獎得主西蒙斯說:信息之豐富導致注意力之貧乏。一個企業如果手里握有海量的注意力,比如消費者資源,就能夠對資源進行變現。這個資源是個財富,更是馳騁疆場的戰略性資源。


第三,固定成本高和邊際成本低并存使得市場集中是個趨勢。根據傳統微觀經濟學,具有這樣特性的市場趨于集中,至少出現寡頭競爭的格局。從這個角度來說,互聯網領域市場趨于集中可能不意味著是由市場的大企業采取了一些反競爭的行為,可能是行業本身的特點所自發決定的。即便企業不采取任何的違規或者反競爭的行為,市場慢慢也會走向集中。


更一般地,經濟學模型顯示,對于初始狀態下所有企業都同等微小也不具規模經濟特點的市場,在面臨來自市場外部的隨機性外生沖擊下,最終也會自動演化為壟斷競爭、寡頭或完全壟斷等不完全競爭格局。




     

     

三、網絡平臺解讀


     

     


(一)價值創造的四大類型


從商業角度來看,價值的創造可能未必都是用平臺這樣一種模式來實現。四種常見的價值創造模式是:


  1. Asset Builders[資產建造者]:利用有形資產創造有形物品,如Ford/Walmart/三一重工

  2. Service Providers[服務提供者]:通過工人向消費者提供服務,如UnitedHealthcare/Accenture

  3. Technology Creators[技術創造者]:開發和出售各種知識產權產品(軟件、生物科技),如microsoft/Amgen/高通

  4. Network Orchestrators[網絡聚合者]:借助網絡讓人們和企業一道創造價值(平臺模式),如BAT/GAFA


   

數據顯示,網絡聚合者是至今最有效率的價值創造形式:平均而言,這四種形式下企業市值與市盈率的比值分別為2.0、2.6、4.8和8.2。


(二)數字平臺的交易內容或目的


數字網絡平臺在價值創造和實現過程中扮演催化劑作用,幫助各邊用戶實現信息流、物流和資金流的交換。互聯網經濟里的基礎產品是信息知識產品。基于信息知識的交換可能會帶來一些引申服務。比如共享交通領域,滴滴或者優步平臺幫助供需雙方信息實現交互后,兼職的司機要把乘客真正的從a地運到b地。自然衍生出服務產品的交換,也是物流和資金流的交換。共享出行是在線下完成物流的交換。還有從線上完成物流交換的。比如在社交網絡中圖片、視頻鏈接的流通。物流交換背后的對價流動是資金。這里的資金可以是傳統的貨幣資金,也可以是等價物或者對等物,比如注意力、聲譽、影響力,甚至數據和隱私。要特別注意對資金流的理解。它不僅局限于基于國家信用的貨幣,還可以是其他對等物。芝加哥學派有關市場沒有免費的午餐的至理名言在互聯網領域同樣適用。


(三)何謂網絡平臺?


界定核心:價格結構非中性(科斯定理失效) or交叉網絡外部性。

單邊市場:

雙邊市場:

多邊市場:

網絡平臺市場的典型或最基礎例子是雙邊市場。跟雙邊市場對應的是傳統工業經濟里常見的單邊市場。只是說單邊市場是在互聯網變革出現之前就存在,傳統工業經濟沒有特別突出市場時單邊還是雙邊。網絡平臺有兩種趨勢:平臺化和自營化。自營化就是轉售或者叫做縱向一體化。典型的例子是京東。早期的京東模式無非是在網上賣書,這種是自營。京東依靠自營化或者一體化發展起來后開始拓展一個平臺服務。而淘寶天貓自誕生之日起采用的是平臺化服務:幫助賣家找買家、幫助買家找賣家。平臺化和自營化在慢慢的融合。最初走平臺化的,現在會進行自營化業務;原來靠自營化發展的會進行平臺化業務的拓展。從理論角度來說,這兩者就是縱向一體化和水平一體化。水平一體化是平臺邊數內生化。單邊可以變成雙邊,雙邊后來可以變成3邊,3邊變成4邊,4邊變成5邊。理論上邊數會越來越多。這個過程中涉及一個理論問題,那就是不是邊數越多越好?此外,在給定邊數的平臺可以在特定的邊進一步融合平臺,做平臺的平臺,形成平臺嵌套,這算是縱向一體化的另一種。

回到對一些商業現象的描述。上圖是我參與鐵路改革項目中對國內綜合交通改革的一個圖,里面就涉及平臺構思。對于共享交通領域,比如網約車是個典型的雙邊平臺模式,可是像首汽約車則是一個自營模式。從理論角度來說,這種差別是很重要的。在共享單車領域,無論是摩拜還是ofo, 嚴格意義上來說都不是一個網絡平臺,無非是一個自營的或者一體化的模式,其本質是借助技術手段來出租單車的租賃服務。這與早期的亞馬遜京東網上賣書相比沒多大的區別。與平臺化和一體化這兩個概念緊密相關的一個應用是開源和閉源。安卓系統跟IOS系統之間的本質是開源和閉源。衍生出的另一個問題是內容為王還是平臺為王。


(四)平臺分類/基本功能


市場創造者(Market-Makers):通過降低索尋成本(信息成本)、交易成本和規避搭便車行為,讓各邊成員能彼此交易。尤其是充當匹配制造者(Matchmakers),提高雙方找到各自的最合意者的概率。例:交易所(票據交易、婚介、勞動力就業中介)、房產經紀、拍賣行、B2B、學術論文期刊發表等。


受眾創造者(Audience-Makers):通過盡量多地吸引受眾的注意力,誘導企業在平臺發布資訊、廣告和產品信息,以聯系廣告商和受眾。例:廣播電視、報刊雜志和網站等基于廣告的傳媒平臺(Ad-Supported Media),還有微信/qq。

需求協調者(Demand-Coordinators):提供基礎設施,節約分享成本、協調各方找到相互需要和促成交易。例:軟件平臺(Windows OS、Palm OS/Andoid和iOS操作系統)、支付系統(銀行卡、支付寶和Visa卡等)、移動電話和各類線上賣場(如淘寶天貓)、游戲等移動增值業務平臺以及硬件/軟件系統。


(五)平臺經濟學:理論顛覆?why?


為什么在互聯網領域的很多現象用傳統經濟學無法直接解釋?因為傳統經濟學基本上研究的都是單邊市場,互聯網領域以多邊平臺市場為普遍。單邊市場跟多邊市場有什么區別?單邊市場里不同消費者需求被認為或假定是獨立的(只是研究互補品相關問題時不做這樣的假定)。多邊市場中兩個邊用戶的需求是相互關聯的。這種關聯決定了平臺的多邊性和需求的依賴性。


雙邊市場或者平臺理論是傳統產業經濟學或者產業組織的一個精煉、拓展甚至是升華。當然,平臺經濟理論或者雙邊市場理論,目前從操作層面來說還不夠完善。從理論角度來說也不是太完善。所以在現在的反壟斷執法中,經濟學家在倡導要用平臺經濟理論,可是很多法學家有點抵觸。其中的原因除自己的認識不夠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在操作層面。本身的理論體系不成熟,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就會出問題。




     

     

四、互聯網領域反壟斷初探


     

     


現在聚焦互聯網反壟斷。首先要明白一下到底對互聯網進行反壟斷的目的初衷是什么?根據傳統經濟學,目的在于追求效率。但是這個效率是什么?一般認為是個靜態效率,給定資源的配置。互聯網反壟斷不保護競爭者,保護的是秩序秩序。因為一個良好的競爭秩序有利于提高效率。其實,除了追求靜態效率之外,現在慢慢的認為還應追求動態效率,就是要追求靜態效率的持續性,一個重要點就是研發創新。在研發創新方面強調比較多的是美國。美國對互聯網的反壟斷相對來說比較寬容。因為互聯網研發創新非常頻繁,從動態效率角度來說應該給互聯網更寬松的環境,這是美國的理念。可是歐盟相對來說就比較嚴格,它關注或者癡迷于靜態效率和完全競爭。中國互聯網如要良好的發展,不能僅僅看靜態效率,要適當的考慮動態效率。從理念角度來說,互聯網反壟斷的目標不是保護競爭者,而是保護競爭秩序。競爭秩序只是階段性目標,最終目標和衡量標準是靜態和動態效率的盡可能激發和實現。


由于互聯網的平臺多邊性、技術動態性,對互聯網的反壟斷執法一定要審慎,再審慎。打個比方,互聯網里的很多現象不斷在變的。就有點像一個槍手打靶,這個靶在不斷的動,在毫無規律的動。開槍前一定是要審慎再審慎。


反壟斷執法中存在犯錯的問題。即便是傳統的工業經濟領域反壟斷工作都會面臨這個問題,可是在互聯網領域會體現的更明顯。存在兩種錯誤:把合理的行為誤認為不合理;把不合理的行為誤認為是合理。前一種錯誤叫做假陽性錯誤,后一種是假陰性錯誤。由于某些原因,中國反壟斷法很多借鑒歐盟做法,我們應該更多的借鑒美國做法。雖然歐盟的法律制度比較有它的特點特色,但是我不認為歐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榜樣,特別是在互聯網反壟斷問題上。


第一,我們要拉開時間軸,放眼全球來看互聯網監管問題。第二,對互聯網進行審視時,要聚焦到特定的互聯網行業,而不能死搬硬套傳統工業經濟里的許多結論。


對互聯網要全面動態變化的看,評估消費者利益和公共利益,而不是追求或者維護競爭者的利益。在互聯網反壟斷執法時,不要過于看重結構性指標。互聯網領域存在壟斷或者集中可能不一定是個壞事,可能恰恰表示互聯網領域是有效率的。在包括互聯網在內的所有行業反壟斷執法時,要看重研發創新和動態效率,而不應一味盯住競爭秩序,不能關注在市場競爭而忽視為市場競爭。即便要選個參照物,傳統微觀經濟學往往選擇完全競爭市場。可是在互聯網領域完全競爭市場不總是一個合格的參照物,有時寡頭壟斷甚至完全壟斷的市場結構是個更合理的參照物。理論文獻早就揭示過對于網絡型產業完全競爭市場并不是配置效率最高的市場結構,寡頭乃至壟斷市場結構有時是效率最高的。


最后,互聯網治理是個綜合性的、復雜工程,涉及反壟斷與規制、知識產權、不正當競爭、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乃至產業、經濟和國家安全等諸多議題。




         

         

五、總結


         

         


1. 對互聯網行業和新經濟要全面/動態/變化地看;評估消費者利益和公共利益,而非競爭者利益(易犯錯)  (因傷害競爭過程,進而傷害消費者/社會,而非競爭者)。


2. 對于新經濟,不要過于看重結構性指標(市場份額、集中度等),壟斷和市場勢力或許是好事。


3. 新經濟下,更應看重創新(動態效率)而非競爭(靜態效率),參照點應選非競爭市場(如寡頭/壟斷)而非完全競爭。


4. 用符合互聯網行業特點的專業化/職業化政策、機構和思維去應對互聯網經濟及其高科技企業。


5. 正如Sokol & Comerford (2016)所言,互聯網規范問題是個綜合性工程,牽涉競爭政策、知識產權保護、反不正當競爭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甚至網絡空間安全和國家安全等。


個人觀點:在當前局勢不明動向不清的情況下,“讓子彈再飛一會”,不宜當前“優待”互聯網行業及其科技企業,應給創新和有序競爭留足法律和政策空間。在局勢明朗的情況下,更新創新理念和工具,科學精準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