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4-2015學年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及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資助計劃準備工作的通知
發文時間:2014-06-19
各學院(系):
    根據《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業獎學管理實施細則》、《中國人民大學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資助計劃實施細則(暫行)》的要求,請各學院根據本通知安排著手開展2012、2013級研究生在2014-2015學年的基本獎學金評定工作,2014級研究生在2014-2015學年的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以及2014-2015年度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資助計劃的準備工作。具體辦法如下:


一、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的評定工作(適用于2012、2013級研究生)
1、各學院各等級研究生基本獎學金名額確定及參評范圍
各等級名額不超過2012、2013級研究生在入學時由學校下達的相應名額。參評的研究生包括基本學制內2013-2014學年獲得基本獎學金者以及自籌經費者。在2013-2014學年考試中有科目不及格或者成績為0分的,不能參評研究生基本獎學金,須在下學期開學時到財務處繳納學費。因“保留學籍”、“休學”、“退學”等原因發生學籍變動的,相應減少該生所在的基本獎學金等級的名額。
2、評定方法與公示原則
請各學院參照《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基本獎學金管理實施細則》,擬定并公開具體評定標準與程序。名單報研究生院前,須在學院內公示三日以上,確保學生了解公示結果且對結果無異議。
3、操作要求
研究生院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設置了基本獎學金管理功能,請各學院通過信息管理系統錄入評定情況,并打印評定結果,經學院主管領導簽字,并蓋學院公章后報研究生院。
未經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提交的獎學金評定數據無效。具體操作辦法請參看附件。
4、具體時間安排
6月30日前,各學院將除學習成績之外的基本獎學金評定因素資料(如科研情況、綜合評價等)收集完畢;
7月11日前,各學院初步評定基本獎學金名單;
7月18日前,各學院將名單在學院內公示完畢,并報研究生院;
7月25日前,研究生院審核確認全校研究生基本獎助金名單,并提交財務處。


二、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定工作(適用于2014級研究生新生)
我校自2014級研究生開始實施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制度,目前2014級研究生新生的學業獎學金評定在錄取階段已完成,相關數據將會直接導入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發放系統。如各學院因特殊原因對研究生新生學業獎學金評定結果有調整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下學期開學初,依據研究生院下學期通知要求統一調整。
三、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資助計劃的準備工作
我校自2014年秋季學期開始,實施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資助計劃,請各學院結合《中國人民大學拔尖創新人才培育資助計劃實施細則(暫行)》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學院具體實施辦法,做好廣泛宣傳,讓廣大師生員工及時了解相關政策,積極申報。


因研究生獎學金評定情況關系到2014-2015學年學費交納、報到等諸多事宜,且涉及廣大學生的實際利益,請各學院嚴格依照評定程序、遵守評定時間要求,做到公開、公正、公平評定。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院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