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0年第四批申請學術會議資助的通知
發文時間:2012-12-01

關于2010年第四批申請資助研究生參加學術會議的通知

本年度第四批申請資助研究生參加學術會議截止時間為1215日,請各位同學于1214日前將申請材料交到教務科,謝謝!

附件: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術活動資助管理辦法

20092010學年研政字3 

為了促進研究生從事高水平的科研活動,在廣大研究生中營造崇尚科學、積極進取、勇于創新的優良學術氛圍,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科學研究水平,在有關項目的支持下,研究生院開展研究生參加學術活動資助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資助對象

(一)申請人應為我校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在職攻讀學位學生),品學兼優,成績優良。

(二)申請人提交的學術論文被本學科領域高水平的國內、國際學術會議正式接收(本人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申請人得到會議正式邀請或書面通知,并在所邀請參加的會議上做學術報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資助:

1、在校期間受過處分,或有學術不端行為的;

2、因身體原因,不適合參加國內、國際學術會議的;

3、申請資助的學術會議或學術競賽召開日期超出申請者畢業派遣日期的;

4、申請材料內容不齊備、或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5、正在境外學習的;

6、參加北京地區學術活動的。

二、資助內容

(一)鼓勵在校研究生參加國內、國際高水平的學術會議,依據實際情況,資助其部分或全部差旅費用。

(二)鼓勵在校研究生參加國內、國際高水平的學術競賽等學術活動,依據實際情況,資助其部分或全部差旅費用。

(三)凡在國際高水平學術會議或學術競賽中獲獎的研究生,可資助其全額差旅費用,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三、資助標準

(一)參加國內學術會議或學術競賽等學術活動的研究生,資助其由北京出發至會議地點的往返旅費(火車硬臥)。

(二)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學術活動的研究生,資助其由北京出發至會議地點的部分或全部差旅費用,根據參會地點給予的最高資助額度如下:

亞洲地區: 3000元人民幣//次;

歐洲地區:6000元人民幣//次;

美洲、大洋洲地區: 7000元人民幣//次;

非洲地區:8000元人民幣//次。

(三)、若實際發生的費用低于上述最高資助額度的,以實際發生的費用額度為準。

四、工作流程

(一)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國內、國際學術活動資助的研究生應向所在學院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

1、針對申請者本人的國內、國際學術活動邀請函和論文已被會議錄用的證明。電子郵件形式的邀請函需由導師簽字確認,非英語邀請函應有中文翻譯件并由導師簽字確認;

2、申請人登陸研究生選課系統,下載并打印的《研究生參加國內國際學術會議審批表》。該表格需由導師簽字,學院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

3、參會論文復印件;

4、申請者本人的《中國人民大學出國、赴港澳任務批件》復印件。

(二)學院審核、申報。

各學院對研究生所參加學術交流活動的內容、在所屬學科領域的學術水平等情況進行審核,并確定資助名單,在以下申報時間內,將審核通過的申請人名單及上述各項申請材料交到研究生院。

申報時間

第一次申報

31——35

第二次申報

61——615

第三次申報

91——915

第四次申報

121——1215

(三)研究生院復核、公示。

研究生院對各學院所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并確定資助名單、額度和范圍,并在研究生院網頁公示。

(四)研究生院完成資助事宜。

研究生院依據經審核確定的各學院資助總額度填寫差旅費報銷票據,并將經審批的申請材料返還給各學院,各學院持上述材料到財務處統一報銷。

五、組織實施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術活動

資助管理辦法(試行)》(20082009學年研政字2號)同時停止執行。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