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請北京市“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項目的通知
發文時間:2011-03-18

中國人民大學關于開展2011年

北京市國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為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國際性,按照北京市教委批準的《國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任務書》要求,我校于2008年5月正式啟動該項目,并制訂了《中國人民大學開展北京市國(境)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管理辦法》。現將本年度我校國內外、境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實施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項目的指導思想、組織管理等內容請遵照《中國人民大學開展北京市國(境)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管理辦法》(見附件1)執行。

2、項目選拔對象為我校非委托培養、非定向培養和非在職培養的全日制在讀一年級或二年級博士研究生為主,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

3、2011年度我校計劃選派20名左右研究生參加北京市“國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赴國外、境外一流院校、專業,師從一流導師進行為期3至6個月的國內外聯合培養。

4、請各學院組織申請人準備相關材料,已經向研究生院提交“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平研究生項目”申請材料而未通過校內選拔的同學可申請本項目,申請時只須填寫《北京市“國內外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未申請“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平研究生項目”的同學須提交的材料如下:

(1)、北京市“國內外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項目申請表;

(2)、外方院校的正式邀請信(函);

(3)、聯合培養計劃(中文);

(4)、中文成績單原件(自本科階段起);

(5)、外語水平證明;

(6)、二級(含)以上醫院體檢合格證明。

5、請各學院對申請人的外語水平、科研能力、學習情況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按照學院考核結果對申請人進行排序,《學院推薦匯總名單》(見附件3)須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并于3月25日前并將《學院推薦匯總名單》和學生申報材料送到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

研究生院培養管理辦公室

2011年3月18日

點擊下載:中國人民大學開展北京市國(境)內外聯合培養研究生項目管理辦法.doc

點擊下載:北京市“國內外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項目申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