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生導師選用和考核辦法》
發文時間:2014-04-14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生導師選用和考核辦法》

博士生導師選用和考核基本標準

(一)校內教師擔任博士生導師的基本條件和考核基本標準

1.基本條件

(1)思想品德

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方向,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嚴謹的治學態度,愿意履行博士生導師職責。

(2)學科方向

研究方向有利于培養經濟建設、科學研究和社會發展所需要的高層次專門人才,有利于實現我校學科建設的總體發展目標,,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或實際應用價值。

(3)教學、科研

完成了《中國人民大學教師教學工作考核辦法》規定的教學任務和《中國人民大學教師科研工作考核辦法》規定的科研任務,一個聘期內經學校考核合格,并完整指導過一屆碩士研究生。

(4)學歷、年齡和職稱

具有博士學位,一般應是經我校教師崗位聘用委員會聘任的在職在崗的教授,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一級崗和二級崗教授按照學校規定退休年齡順延)。

2.考核基本標準

(1)考核時間

實行定期考核、動態考核,博士生導師資格3年為一個考核周期。

(2)考核項目

①教學和科研工作量

必須完成學校規定的教學和科研任務。

②師德、師風

結合指導博士研究生工作的實際情況,重點考核導師的學風、師德和所指導學生學術不端行為的發生情況。

③研究生培養質量

結合全國、北京市、校級優秀學位論文評選結果、研究生學位論文專家評審結果、研究生學位論文不端行為檢測結果、研究生學習情況、畢業情況、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情況等,綜合考核導師培養博士生的質量。

(3)對未通過考核導師的處理建議

所有博士生導師均應按規定參加考核。對未通過考核的人員,,應暫停或取消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資格。

(二)兼職博士生導師聘任和考核基本標準

兼職博士生導師是指人事關系不在我校,但因博士人才培養需要而被我校聘任為博士生指導教師的其它單位人員。兼職博士生導師數量應嚴格控制。

1.基本條件

(1)熱愛高等教育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心,熟悉博士研究生的教育教學方法,身體健康,愿意為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學科建設事業服務。

(2)具有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在學術研究上有較高造詣。近3年在相關領域核心期刊上發表過兩篇以上(含兩篇)高水平學術論文,具有與擬招收博士生學科專業領域相關的在研科研項目。

(3)能夠嚴格履行博士生導師的權利和責任,能夠切實加強學院相關博士點師資力量和提升博士人才培養質量。

(4)已被學校聘為兼職教授,目前尚未在其他高校或科研機構擔任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

2.考核基本標準

(1)考核時間

兼職博士生導師每3年為一個聘期,兼職博士生導師資格每滿3年考核一次。

(2)考核項目

①科研工作量

應完成與學校規定校內教授相當的科研任務。

②教學工作量

每學年與所指導的博士生共同開展科研工作的累計時間不少于1個月;每學年來校為博士生講授專業課至少1次;每學年為我校研究生開展學術講座或報告至少1次。

對兼職博士生導師的“師德、師風”和“研究生培養質量”考核標準同校內博士生導師。

3.對未通過考核人員的處理建議

兼職博士生導師在聘期內如沒有達到上述考核標準或聘期結束后已退休的,原則上不再續聘。

4、凡是達到60歲,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兼職博士生導師,我院原則上將不再續聘。

四、附則

(一)對我校碩士生指導教師的選用、管理和考核辦法由各

學院參照本指導意見精神制定。

具有博士學位,經我校教師崗位聘用委員會聘任的在職在崗的教授、副教授、講師,并已具有3年以上(含3年)教學經驗的,原則上都具有擔任碩士生導師的資格。

(二)本辦法由經濟學院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