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安排
發文時間:2019-04-16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安排

1、報到安排:

報到時間:2019年4月18日上午8:30-11:00;

報到地點: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務科(明德主樓615);

報到材料: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要求每學期均注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生)、成績單復印件(蓋紅章)。

2、復試時間安排:

國際貿易學復試時間4月19日上午8:30分;

企業經濟學、網絡經濟學復試時間4月20日下午14:00,經濟史、經濟思想史復試時間4月20日下午14:30;

其他專業復試時間:4月21日,具體復試時間報到時通知。

3、復試地點:報到時另行通知;

4、請將研究生院《中國人民大學2018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需提交的相關報名資料,復試時直接交給復試小組。具體要求如下:

(1)博士研究生報名登記表(必須帶照片,格式必須規范);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雙證碩士必須提交碩士學歷證書),原件查驗,復印件留檔,應屆碩士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要求每學期均有注冊;

(3)兩名與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推薦書(簽字必須由專家本人簽字,專家推薦書空白模板從網報系統必讀相關材料中下載);

(4)碩士階段課程學習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生的成績單應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往屆生的成績單應加蓋提供此件的單位人事公章或所在學校檔案館成績專用章);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畢業碩士生可提供論文摘要和目錄等,字數不少于1000字);

(5)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本人研究計劃(考生自行用A4紙打印,宋體,小四號字,1.25倍行間距,內容包括個人學習及學術研究經歷、所取得的成就、研究興趣、未來發展構想等);

(6)公開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學力、獲EMBA碩士學位報考者提交的論文須由學院進行審核;

(7)報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必須提供由定向單位開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學習年限4年內脫產學習的證明;

(8)同等學力、獲EMBA碩士學位報考者須提交國家外語六級水平考試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

注意:報到時領取材料專用袋,提交時必須裝在袋中;在封面處注明考生姓名、考號、報考專業以及導師名稱、并附材料清單詳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除證件原件外)不再退還,如有需要請自行復印留存。

5、請詳閱附一《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2019年博士生入學考試復試辦法》。

6、跨學科加試考試時間: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點:明德主樓419。

7、考生復試期間交通費及食宿費等自理。

8、體檢時間及安排見研究生院招生網,鏈接:http://pgs.ruc.edu.cn/info/1046/1915.htm

9、復試名單及跨學科加試名單見附二。

附一: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2019年博士生入學考試復試辦法

為做好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以下簡稱復試)工作,規范復試方式與過程,按照學校研究生院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復試工作要自始至終貫徹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第二條 我院對擬錄取的博士生必須進行復試,復試合格方可錄取。

第三條 成立博士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博士生人學考試復試的管理工作。

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學院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專業的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博士生導師若干人組成。

第四條 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根據學校要求劃定復試分數線,即初試成績外語52、專一60、專二60、總分172分以上;

第五條 差額復試要求:

差額復試比例為120%以上;上線人數達不到這一要求的,上線學生全部進入復試。

第六條 復試基本內容和形式:

復試主要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具體情況,對學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等進行考察。

復試基本內容應包括外語聽力水平和口語水平測試(滿分50分),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50分);碩士學位跨一級學科報考和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業務課;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政治。

第七條 復試資格審查材料

1. 考生報到時需出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要求每學期均注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往屆生)等相關材料;

2.對學位證書的審查: 非應屆考生的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碩士生的學生證原件(要求每學期均注冊);

3.提交《中國人民大學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需提交的相關報名資料;

4.加強對同等學力考生的審查: ①審查是否已在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3篇以上; ②審查同等學力考生是否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③報名時是否已獲得國家外語六級水平考試證書,或2005年6月以后參加六級考試且成績達到426分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種類外語國家級考試成績。

第八條 復試體檢詳見研究生院網站信息。

第九條 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測試成績+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

加權成績=50%ⅹ初試成績/3 + 50%ⅹ復試成績/2

第十條 錄取:

1.各項復試成績均需合格。

外語聽力水平和口語水平測試30分以上,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90分以上,即為復試合格。

2.按照加權成績,對報考同一導師的考生進行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復試成績合格者。(加權成績的計算方法見本辦法的第九條。)

3.調劑的基本要求

1)報考導師錄取完畢后,按照導師和考生雙方意愿進行調劑;

2)原則上調入專業與報考專業相同或屬于同一一級學科;

3)不同專業之間或同一專業的不同導師之間,均屬于調劑;

4)初試成績符合報考專業的復試基本要求,復試成績合格;

5)在同一調出導師名下,按加權成績排序,從高到低依次選擇。

4.復試不合格者不擬錄取。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或政治思想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視為復審不合格。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研究生院相關規定執行;

本辦法由經濟學院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二: 復試名單

跨學科加試名單 ?


***報考產業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城市經濟學的考生請至應用經濟學院網址查詢,http://ae.ruc.edu.cn/xwzx/tzgg/ac1174e608954933a6b18d8a07be12c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