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請赴荷蘭、丹麥和日本學習的交換生的通知
發文時間:2007-04-06

關于申請赴荷蘭、丹麥和日本學習的交換生(2007至2008學年)的通知
各位同學:
按照我校相關大學交換生的項目要求,荷蘭提爾堡大學、
丹麥哥本哈根大學和日本龍谷大學近期將接受我院推薦的學生
于今年下半年前去就讀。項目情況、需提交材料以及截止時間詳見附件。候選人要求:
(1) 符合對方大學對專業、學歷的要求;
(2) 品學兼優,成績排名位于年級前列;
(3) 語言能力強,能適應外語授課;
(4) 家庭有能力負擔其在對方大學就讀期間學習、生活開支。
學生在申請前請詳細了解該校學科情況,并認真閱讀教務處制定的《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生赴境外大學學習及課程學分認定管理辦法》(見教務處網站)。
請申請者將有關材料于附件中標明的截止時間前交到經濟學院學生科(明德主樓616室)。

經濟學院學生科
2007年4月6日

聯系人:唐慕 電話:82509078

附件:交換生項目情況表

學校名稱
接收對象(人數)
項目時間
資助情況
需提交材料
截止時間
備注
1
荷蘭提爾堡大學
已保研的四年級本科生(1人)
一年
不收取研究生學費(9336歐元),只收取相當于本科生的學費(5688歐元);每月生活補助300歐元或減免部分學費。
1、中文推薦信(院領導蓋章簽字、負責學分學籍管理部門領導蓋章簽字)
2、個人簡歷(中文)
3、英文成績單(表格形式、蓋有學校公章)
4、對方大學所要求的材料(請申請者到學生科領取)
49
1000
要求雅思成績6.5以上,不接受托福成績。
2
丹麥哥本哈根大學
二年級本科生(2人)
半年,2008年春季學期
不收取學費,其余費用自理。
1、中文推薦信(院領導蓋章簽字、負責學分學籍管理部門領導蓋章簽字)
2、個人簡歷(中文)
3、英文成績單(表格形式、蓋有學校公章)
412
1000
3
日本龍谷大學
二年級本科生(2人)
一年,20079月至20088
不收取研究生學費,提供獎學金8萬日元/月,往返機票自理。
1、同意派出函(院領導蓋章簽字、負責學分學籍管理部門領導蓋章簽字)
2、英文成績單(表格形式、蓋有學校公章)和成績評價書(按優、良、中、及格、不及格標明,加蓋院系公章
3、照片7
412
1000


(編輯:牛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