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學校《關于申請戶檔保留及填寫畢業生選擇去向表有關問題的說明》
發文時間:2008-06-03

關于申請戶檔保留及填寫畢業生選擇去向表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關于戶檔保留申請

6月3日仍未簽署三方協議的畢業生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戶檔保留:

1、已確定接收單位,但相關審批手續仍在辦理中,暫時無法簽訂三方協議的畢業生,應提供“單位接收函”,接收函中要包含“單位同意接收,但相關審批手續正在辦理中”的內容。

2、公務員考錄或各類選調生考核程序仍未完結的,可先提交個人申請,寫明報考的單位名稱,已進入到什么環節,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筆試面試通知、公示證明、報考通過審核證明),先由院系審批,再報校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審核。

3、博士生聯系博士后流動站,近期不能辦結手續的,可提交個人申請,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先由院系審批,再報就業中心審核。

  除以上條件外,學校不再保留畢業生的戶檔關系。符合以上條件填寫“戶檔保留申請書”的,必須附有相關證明材料,由學院初審,加蓋公章。

二、關于畢業生選擇去向表的填寫

未簽三方協議且不符合戶檔保留條件的畢業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寫“2008屆北京地區高等學校畢業生選擇去向表”(以下簡稱“去向表”)。“去向表”填寫方法如下:

1、畢業去向包含7種:(1)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證明;(3)自由職業; (4)待就業(正在擇業中);(5)不就業擬升學;(6)不就業擬申請出國;(7)暫不就業。

2、選擇“簽勞動合同”或“用人單位證明”的,須附勞動合同單位錄用證明的復印件;選擇“自由職業”的須在“情況說明”欄中說明自己從事的工作內容(如自由撰稿、家庭教師、法律咨詢或服務、藝術創作、程序設計等),并寫明為其提供服務的單位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3、選擇“待就業(正在擇業中)”的須填寫正在擇業的狀況;選擇“不就業擬升學”的須填寫欲報考的學校;只有出國意向但還未申請學校的,須選擇“不就業擬申請出國”項,并填寫擬申請的學校;選擇“暫不就業”的須寫明原因或暫不就業期間的打算。

“去向表”須由學院進行初審,并由院系負責人簽字并蓋章。

三、關于出國退出就業

國外學校已同意錄用但還未收到錄取通知書,或還在辦理簽證等其他出國手續的,必須先到校學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出國退出就業手續,同時提出“戶檔緩發”申請。該種情況將統計在就業率中。

注:符合戶檔保留條件的填寫“戶檔保留申請表”,不再填寫“去向表”,填寫“去向表”的不須填寫“戶檔保留申請表”,二者只能擇其一,不能同時填寫。請務必于6月11日11:00前將以上材料交校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各學院的聯系人我中心將盡快予以審核。

謝謝各位老師的配合!

                  學生就業指導中心

                   2008年6月2日


(編輯:經濟學院網站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