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院院際交換生選派計劃
發文時間:2016-03-28
經濟學院院際交換生選派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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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院與院際合作伙伴院校簽署的院級協議之規定,學院于近期選拔學生赴境外高校交換學習,派出時間為2016年秋季學期。具體項目信息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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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期間,交換生免繳對方學費,只需繳納本校學費,部分交換生可享受國家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資助,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規定期間的獎學金生活費,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未獲資助的學生需自行負擔在外生活費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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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選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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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選拔對象為二、三年級的在校本科生。
2、專業及語言成績要求請參考附件。
3、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記錄。
4、身心健康,無不適合在交換項目所在地學習的疾病史,能適應當地的學習和生活。
5、學習成績要求:派出學生學習成績優良,已修的主修專業必修課程全部及格(含重修及格)。其中,原則上要求GPA 3.0以上。若符合要求的項目申請人數少于項目派出名額(含第一志愿和調劑志愿),可適當放寬標準。
6、需要承擔費用的項目,學生應有足夠的經費來源保證在外學習所需費用。
7、留學生不派往生源所在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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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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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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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績單(帶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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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擔保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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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語成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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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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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查看對方學校相關專業開設課程,并認真閱讀教務處網站公布的《中國人民大學本科學生赴境外大學學習及課程學分認定管理辦法(修訂,適用于2013年9月以后派出項目)》,了解課程學分及成績認定及轉換的相關政策規范,保證交換回校后可以進行學分轉換。
2、一經錄取后,原則上不得退出,若因學生個人原因退出的,3年內不得申請相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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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們于4月1日17:00之前將申請材料交到明德主樓61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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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呂媛媛 ? ? ? ? 電話:62511058 ? ? ? ?

經濟學院院際交換生選派計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