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院舉辦2019年第一期組織經濟學Seminar
發文時間:2019-05-15

5月15日,由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和中國人民大學企業與組織研究中心(CFOS)共同主辦的2019年第一期組織經濟學Seminar在明德主樓729會議室召開。來自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的吳海軍博士做了主題為“地理稟賦、土地用途與土地出讓的市場化改革——基于2000-2011年城市面板數據的分析”的報告,該文章引入了地理稟賦這一經濟變量,具體研究了商住用地與工業用地的市場化改革問題。

吳海軍博士的研究方向為中央-地方關系、資本市場與公司治理。曾任中國農業銀行總行自營商品交易處交易員。在《世界經濟》、《區域經濟評論》等期刊發表過論文。譯有《黃金投資新時代》。現為《經濟學(季刊)》匿名審稿人。

吳海軍博士首先介紹了該問題的研究背景:為增進土地配置效率和減少腐敗,中央政府在2002年推行商住用地出讓的市場化改革而在2006年推行工業用地出讓的市場化改革。在這篇文章基于地理稟賦和政府行為的分析視角,利用2000—2011年城市面板數據,考察了不同的地方政府面對兩次改革的策略性反應行為。研究發現:面對中央統一的土地出讓市場化改革政策,相對于地理稟賦好的城市,地理稟賦差的城市更積極地推進商住用地出讓的市場化改革,而更消極地應對工業用地出讓的市場化改革。進一步分析還發現,地理稟賦差的城市出現如此行為主要在于商住用地的市場化改革能夠緩解其財政壓力并帶動固定資產投資,而工業用地的市場化改革卻對其財政壓力和固定資產投資無顯著作用。這些實證結果表明,由于不同用途的土地具有不同功能,因此,地方政府會根據自身稟賦條件和發展階段而對不同用途土地采取不同的市場化改革策略。

與會者就該文章中的土地出讓市場化改革方式、具體的招拍掛模式以及計量結果和變量選取等問題進行了討論。其中,劉小魯副教授提出,不同地理稟賦在進行土地出讓的市場化改革的成本不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地方政府的策略選擇。謝倫裕副教授提出,某些地方政府不進行改革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土地出讓結果已達“天花板”,通過改革收效不大。

本次Seminar由經濟學院李三希副教授主持并做精彩點評。來自人大經濟學院的楊其靜教授、楊繼東副教授,應用經濟學院的謝裕倫副教授以及其他各個專業的老師學生們參加了此次研討會,會中,報告人和與會者就現實中的土地“招拍掛”出讓模式、文章假設、具體應用案例等交流想法,現場氣氛十分熱烈。


這是CFOS今年舉辦的第一次Seminar,今年還將有多次活動,具體信息將發布在官方網站(http://CFOS.ruc.edu.cn)上,也歡迎關注CFOS微信公眾號,了解更多活動資訊。

編輯:楊菲 核稿:陸美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