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2024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工作辦法
發文時間: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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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為做好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2024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推薦免試是指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部分高等學校按規定推薦的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其他符合相關規定的考生,經確認其免初試資格,由我院直接進行復試考核的選拔方式。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接收,是指我院對報考本院的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進行的復試和錄取。

第三條 我院各種類型的碩士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及智慧治理學院數字經濟(數字經濟與智慧治理)專業學位碩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均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推免接收工作作為“加強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推動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措施,我院高度重視推免生接收工作。確保接收過程嚴肅合規、順利平穩進行,堅持以全面考察、綜合評價、擇優選拔、公平公正為原則進行接收工作,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推免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含學術不端者)不予錄取。在對考生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素質能力的考核。

第五條 本次推免招生分部分,學術型研究生均為碩博直通項目,包含學院2023年招生目錄上理論經濟學和應用經濟學下所有碩士專業方向;國際商務專業學位碩士項目,分國際商務研究方向和互聯網+研究方向數字經濟專業學位碩士項目,分經濟學院數字經濟研究方向和智慧治理學院數字經濟與智慧治理研究方向,其中智慧治理學院數字經濟與智慧治理研究方向的專業學位碩士培養地點在中國人民大學蘇州校區

第六條 我院對擬錄取的推免生必須進行復試,復試合格方可錄取。

第七條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經濟學院推免生接收辦法,組織、實施推免生復試和錄取接收工作。經濟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擔任,成員包括相關專業的學科帶頭人、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等。

第八條 推免生申請條件

申請推薦免試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的考生,須是獲得本科所在高校給予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免生資格經本科學校所在地區省級招辦審核通過后方有效。其他具體條件如下: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專業成績排名和綜合素質排名均在本專業名列前茅,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原則上要求參加國家英語六級考試且成績達到426分(含)以上(或具備同等水平,如其他種類外語國家級考試成績證明等)。

3.應具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申請人,應滿足本辦法規定的申請條件及有關專門文件要求。

5.嚴格審核認定學生的特殊學術專長。推免生學術專長原則上僅限學生本科階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獨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發表的與學業相關的科研論文;作為主力成員參加與學業相關的國內權威科研競賽(全國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獎勵(國際賽事參照執行,但不得低于國內賽事相關要求)。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專家審核小組(成員為我院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老師,不少于五人),對推免生科研創新成果、論文(文章)、競賽獲獎獎項及內容進行審核鑒定,經我院審核認可后,報請學校審核。具體審核鑒定要求參照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九條 申請方式

申請人須按教育部規定,并在我院規定的時間內,在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統(具體安排及填報方式見我院通知)和教育部 “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兩個平臺填報報考信息、完成網上報名、繳納報名費、復試費,兩個平臺填報的信息應當一致。系統開通和填報時間另行通知,請申請人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微信訂閱號、我院網站通知。

第十條 復試辦法及要求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據本辦法制訂院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工作辦法,并按規定在學院網站公布。碩士推免生復試命題、評卷等相關工作參照我校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2.學院對申請人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篩選,確定推免生復試名單,與相關復試安排一并在學院網站公布,并在教育部推薦免試服務系統發送復試通知。

3. 進入復試名單的申請人,須按規定在“推免服務系統”接收、確認復試通知,并在規定的時間繳納復試費、參加復試。

4.申請人復試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每學期均注冊的學生證;

2)本科前三學年成績單,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3)提交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或其他外語水平證明材料;

4)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原創性研究成果材料、獲獎證書以及專家推薦信等。

5. 推免生復試的形式和內容:

1)復試采用筆試和面試考核的形式進行。

2)復試內容和方式:

①報考我院學術型研究生碩博直通項目的考生:

A.筆試:

筆試科目為經濟學綜合碩博直通(含政治經濟學、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國際經濟學);考試時長180分鐘;滿分100分,60分(含)及格。

B.面試:

a)專業基礎與綜合素質面試含德智體美勞,滿分100分,60分(含)及格。

b)外語面試,滿分50分,30分(含)及格。

c)跨學科加試,本科學位(包括輔修二學位)非經濟學類考生參加,滿分100分,60分(含)及格,不及格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②報考我院國際商務專業學位碩士項目的考生:

A.筆試:

筆試科目為國際商務專業綜合;考試時長180分鐘;滿分100分,60分(含)及格。

B.面試:

a)國際商務專業基礎和綜合素質含德智體美勞,滿分150分,90分(含)及格。

b)外語,滿分50分,30分(含)及格。

c)跨學科加試,考核內容為經濟學綜合,本科學位非經濟管理類(包括輔修二學位)的考生須參加,滿分100分,60分(含)為及格,不及格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③報考數字經濟專業學位碩士項目的考生

A.筆試:

筆試科目為數字經濟專業基礎(含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數字經濟);考試時長120分鐘;滿分100分,60分(含)及格。

B.面試:

a)專業基礎與綜合素質面試(含德智體美勞),滿分100分,60分及格。

b)外語面試,滿分50分,30分及格。

c)跨學科加試,本科學位(包括輔修二學位)非經濟學類考生參加,滿分100分,60分(含)及格,不及格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3)復試總成績計算

①報考我院學術型研究生碩博直通項目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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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報考我院國際商務專業學位碩士項目的考生:

復試總成績=70%*筆試成績+30%*(國際商務專業基礎和綜合素質成績+外語面試成績/2

③報考數字經濟專業學位碩士項目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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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教育部要求,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錄像。我院在復試結束后,匯總復試成績并對成績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按照相關規定對考生公布復試成績。

第十一條 組織接收

1.復試各科成績均需及格,即,①報考我院學術型研究生碩博直通項目的考生:經濟學綜合碩博直通筆試60分及以上、專業基礎和綜合素質面試60分及以上、外語面試30分及以上、跨學科加試60分及以上。②報考我院國際商務專業學位碩士項目的考生國際商務專業綜合筆試60分及以上、國際商務專業基礎和綜合素質面試90分及以上、外語面試30分及以上、跨學科加試60分及以上。③報考數字經濟專業學位碩士項目的考生:數字經濟專業基礎筆試60分及以上、專業基礎與綜合素質面試60分及以上、外語面試30分及以上、跨學科加試60分及以上。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在復試各科及格的基礎上,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參照研究生院建議的擬招生人數,按照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確定擬接收名單、依次確認考生報考的專業志愿并確定擬錄取專業及專業方向智慧治理學院具體負責數字經濟(數字經濟與智慧治理)的組織接收工作。

3.對于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前,已通過參加夏令營被我院提前考核并獲得優勝的考生,我院優先向學校推薦接收。

4.經濟學院和智慧治理學院在教育部推薦免試服務系統向擬接收的碩士推免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推免生應在我規定的時間內確認是否接受我校發送的待錄取通知,逾期未確認者視為放棄。

5.碩士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及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公示。考生若有疑問,可于公示期內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或我院提出。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1.推免生提供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準確。對在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論文(文章)抄襲、虛報獲獎或科研成果等學術不端行為的,或因各種原因受到本科所在高校處分的學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其學籍。

2.經濟學院和智慧治理學院將對各自專業下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已經被錄取的推免生必須在錄取當年學校規定的報到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關人員有近親屬或利益相關人員報名參加本單位推免招生的應主動回避。

4.我院碩士推免生接收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以及學校文件規定執行,如本辦法與教育部或學校最新文件內容不一致,應以教育部或學校的文件規定為準。

5.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研究生院相關規定執行。

6.本辦法由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